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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光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财政部门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支持精准脱贫扶贫,2013—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00多亿元,年均增长20.3%,逐步构建了针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
大力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截至2016年11月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规模约3200亿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多万人。2017年将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补助资金861亿元,增幅达30.3%,同时深入推进财政扶贫机制创新,支持实现全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万人目标,为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部署,财政部门长期把教育作为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达28056亿元。2011—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超过1000亿元,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77.4%。
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103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6年支持8万余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
支持高校改革发展,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建立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阶段全覆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促进教育公平。2017年将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脱贫攻坚。
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2012—2016年累计投入超过4000亿元,支持各地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加大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力度,简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程序。实施并扩大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扩大实施范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保持就业岗位稳定,把失业保险向保岗位、促就业转变。
2017年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淘汰过剩产能企业下岗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社保制度建设。
2014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居民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在2005—2015年连续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基础上,2016年继续按6.5%左右的比例提高,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落实和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力量运营、市场化运作,全面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
推动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截至2016年底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超过10亿人。2017年将继续支持适度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稳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力度。
2007—2016年,各级财政累计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达28503亿元,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累计解决了4000多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支持2311万贫困农户改善住房条件。
加快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3—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7988亿元,支持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补贴发放和棚户区改造。加快农村危房改造,2013—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下达补助资金1092亿元、改造任务1278万户。
2017年将继续向棚户区改造任务重、财政困难程度高和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确保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做好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近年来,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继续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农林生态修复,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并扩大规模,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制度,深入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启动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
支持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种植结构调整以及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试点,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3—2016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66亿元,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支持减少秸秆直接焚烧。
2017年将继续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生态文明重点建设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